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公开征集(增补)水生生物资源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
2025-04-10 来源:资源评估与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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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渔政主管厅(局、委),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水生生物资源环境评价技术审查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经研究,我中心现征集(增补)水生生物资源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
一、入库专家基本职责
承担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划建和调整、涉水涉渔工程建设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水生生物专题影响评价的咨询、审查、论证,水生生物资源补偿与修复的效果评价验收等任务。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水生生物保护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国家渔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掌握水生生物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
(四)在本专业、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行业的国内外相关情况和进展,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水生生物资源、生态环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土地规划、石油化工、涉水工程设计、渔业资源及环境保护政策研究等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年限),或从事水生生物资源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15年以上、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实践经验的县处级及以上职务退休人员。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两院院士或者资深专家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至7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准确履责、尽心履责、科学履责。
(七)近5年无因技术评审工作态度不端或者质量问题被通报批评、暂停专家资格以及其他被处理处罚的记录,无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主持人或主要编制人员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记录,无其他相关职务违法违纪行为。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方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渔政主管厅(局、委)推荐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人选;
2.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3.离退休人员可直接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市级(含)以下渔业渔政系统退休人员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的,相关材料应经省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二)申报材料
1.专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自我工作评价材料(1000字以内);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个人相关研究成果及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限6项);
5.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按照2022年《关于公开征集水生生物资源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成员的函》(农渔保函〔2022〕70号)提交过申报材料的人员,无需重复提交申报材料。
(三)资格审查
我中心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估。
(四)聘任发证
符合专家聘任条件的,发放聘书,任期3年。
四、其他要求
申请人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5月7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前邮寄至我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 周伟,电话:021-62688827;电子邮箱:ziyuanchu212@126.com;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1号,邮编:200040
附件: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水生生物资源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申请(推荐)表
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