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渔港管理工作改革座谈会典型发言
2023-10-10 来源:中国渔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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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浙江是海洋捕捞大省,渔船数量多、作业区域广,东海船舶密度大、通航环境繁杂,渔船管理难度大。近年来,浙江省聚焦渔船监管,以渔业综合管理改革和渔船渔港精密智控两项国家试点为契机,以数字赋能为牵引,大力开展渔船精密智控工程(“浙渔安”)建设,以算力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打造渔船智慧监管新模式。今年以来,“浙渔安”日均预警干预6000余次,电脑端日均访问量2435人次,手机端日均访问量8.6万次,渔民满意度达99.41%。
创建“一张网”,实现海陆互联。按照“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组建全球最大的渔船卫星通讯专网,按照“双星、双基带、双地面站”架构,推进大型渔船卫星宽带上船,目前10158艘大型渔船(完成率98.3%)实现“电话通、视频通、数据通”,根本性解决海陆通信问题。渔民普遍反映通讯方便、网速稳定、成本节约,20G流量费用从原来的3万元/艘降到0.15万元/艘,年费用降幅达95%。
创设“一个码”,实现周期管理。首创“浙农码”,推行渔船和船员赋码管理,实施“以码管船、以码管人”。实现渔船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捕捞许可、渔船检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预警处置、隐患排查、互助保险等7个环节,设置红黄绿三色转码条件,让“红码渔船”禁止出海,处处受限,“绿码渔船”一路畅行。实现船员全职业周期管理,围绕驾驶舱值守、穿戴救生衣等船员安全生产行为,出台船员记分规则,依分实施红黄绿三色转码,推行船员扫码上船,自动比对进出港报告船员信息,禁止红码船员出海,对未报告、职务船员缺配、报告人数不符等实时干预。
构建“一组算法”,实现风险识别。围绕人、船、环境三大要素,基于渔船定位、数据融合、AI算力等基础,开发了3大类50项算法。推出驾驶舱“AI巡检”,对无人值班瞭望自动预警、人工干预;实施“繁忙提醒、危险提醒”,对进入繁忙航道、事故多发区的渔船自动警示要求船长谨慎驾驶;设置推荐航路“渔船碍航”自动干预,防范渔船锚泊;创新开发了“渔船失速”、“设备双离线”、“倾斜角过大”等预警,实现对遇险渔船的早预警、早救援。今年3月2日,象山钓具船沉没事件中,系统通过计算渔船倾斜角度自主发出“高风险”报警,比406沉船报警提前15分钟(“浙渔安”09:34预警,海事09:49预警),为救起全船23条鲜活生命赢得宝贵时间。
打造“一个监测体系”,实现动态感知。建设“技防+人防”一体化风险监测和处置体系,实现主动感知、自动预警、有效干预、及时救援。技防方面,构建海上“雪亮工程”,研发安装船端一体化AI智控终端,通过“人工智能(AI)+摄像头”,实现船员人数量、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等场景船端自动预警和岸端远程干预。升级15336艘渔船的北斗、AIS设备,渔船定位频率从原来的15分钟提升至1分钟。建成AIS基站36座、岸基雷达20座、智慧渔港20个,通过“雷达监测+图像识别”,对进出渔港船舶的舷号信息进行全天候电子识别,对嫌疑船舶进行预警和拍照、录像取证,实现异常情况自动告警、快速处置。人防方面,打造省、市、县、乡、村(企)五级一体化“浙渔安”应用体系,明确23个应急指挥中心、30个渔政执法部门、284个乡镇基层渔船管理组织、1305名基层渔船管理人员的职责任务,实行风险主动感知、船端自动预警、基层有效干预、部门派单查处,推动渔船安全应急管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夯基础、补短板 全力推动海洋渔船规范安全管理
编者按
《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渔船安全这条主线,坚持“严”的主基调,实行“船、港、人全要素,造船、检船、作业全链条,出港、入港、停泊全流程”闭环管理,用法治力量护佑渔船安全。
聚焦难点堵点,努力构建渔船管理新格局。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省委书记倪岳峰、省长王正谱先后多次作出批示部署,在总结分析当前渔船管理中的难点问题问题基础上,借鉴先进省份经验做法,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若干措施》,就全面落实责任、加强渔船修造管理、严格作业监管、加强渔港建设监管、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措施,从渔船修造到水上渔船突发事件处置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明确了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渔业部门负责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渔船修造行业管理,渔船检验机构负责依法检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涉渔船舶修造厂点。二是强化全链条监管。从渔船审批修造、日常安全管理、渔港建设管理、防灾减灾等进行了全面部署。三是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强力开展涉渔“三无”船舶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进行核查,依法予以查处。四是强化依港管船。对加强渔港规划建设、推动驻港监管、改善渔港环境和智慧化管理水平进行了部署,并规定了时间节点。
坚持法治引领,修订《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自2003年实施以来,部分条款已不符合不适应新时代渔业船舶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将该条例的修订纳入了今年立法计划,并作为重点立法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在省人大法工委、农工委和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7月25日,《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顺利审议通过,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渔船安全这条主线,坚持“严”的主基调,实行“船、港、人全要素,造船、检船、作业全链条,出港、入港、停泊全流程”闭环管理,用法治力量护佑渔船安全。一是将涉渔船舶修造联合监管上升到立法层面,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渔业、渔船检验等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了溯源倒查机制,增加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条款。二是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对渔船航行、作业、停泊和应急处置做了具体规定,明确了休闲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和应满足的具体条件。将定人联船、编组生产等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推进依法治理。三是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明确了渔船修造管理职责和处罚权限、渔港环境和信息化建设具体要求、为“三无”船舶提供服务的惩罚标准,确保监管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对渔港建设管理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并对渔业部门驻港监管责任和渔港经营者在渔港安全和环境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
突出重点隐患,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涉渔“三无”船舶长期以来困扰河北省海洋渔业管理,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为解决这一管理顽疾,王正谱省长组织进行专题研究,省政府制定印发了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整治方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决心利用1年左右时间,将近1907艘纳入地方安全监管渔船全部清理退出,并同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进展顺利效果良好。一是消化存量。清理地方“纳管船”伊始,相关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渔业、乡镇、公安等部门参加的“五包一”、“四方包联”责任体系,对“纳管船”实现有效封控。同时,启动渔船身份核实、价值评估和公示、与船主签订退出协议等工作,截至目前,1700多艘渔船签订退出协议,2024年2月底前将全部实现退出。二是严打增量。根据省政府部署,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河北海警局、河北海事局,联合制定了《河北省打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于5月16日至8月15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在地方政府统一指挥下,各部门通力合作,对岸线、渔港及临时停泊点、商港、船厂进行全面排查,查获疑似“三无船”834艘,全部转运至指定地点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实现了震慑、警示、教育的多重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堵住源头。未批建造是“三无船舶”产生的主要原因,河北省工信部门对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逐项分解落实,建立渔业船舶修造账,明确检查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做到规范统一、简便易行。还坚持属地常态化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全部渔业船舶企业进行常规或突击性检查,以高压态势确保企业合法经营,在近期执法检查中没有发言船厂有违规造船行为,管理效果良好。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共建共治共享 创新渔港建设经营管理新模式
编者按
共建——高位谋划科学布局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多措并举 齐抓共管
提升群众性渔港监管水平
编者按
加强领导抓统筹。青岛市坚持把渔港建设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渔业安全生产、海洋秩序维护等一体谋划推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海洋涉渔综合治理协调机制以及“四海一家”(海洋、公安海岸警察、海事、海警)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渔业发展与安全,聚焦商渔共治、涉渔“三无”船舶整治等重点任务,实现管教结合、查打并举,形成整体推动、部门协同、执法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区(市)城乡规划和经济发展,研究出台青岛市渔业港口布局编制规划,逐步构建“一带、三区、二十八处渔港”的总体空间布局,整合提升现有渔港功能和作用,突出防灾减灾保障和中心渔港拉动辐射作用。三是推动改革创新。引导沿海区(市)立足各自实际,积极探索依托国有平台公司并购重组等渔港管理改革路径,推动渔港服务管理转型升级。
升级设施抓基础。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提升设施渔业水平和渔港综合环境。一是全面提升渔港环境。将渔港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市办实事项目调度推动,有效解决了渔港环境脏乱、旱厕直排、港面泥泞等问题。二是积极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以西海岸国家级渔港经济区获批为契机,以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带动辐射周边群众性渔港,建立通报督导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11个建设子项目已竣工8个。三是完善渔港智慧化监管系统。为补齐青岛市渔港和停泊点前端感知设备数量不足、覆盖范围不全面等短板,完善多维感知网络,推动实施渔港智慧化监管系统建设,在全市44个渔港及30个停泊点增设视频监控系统,并将其列入全市智慧海洋建设重要板块,提高渔港智慧化监管水平。
强化力量抓监管。引导沿海区(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渔港管理新模式,增强驻港监管能力。一是在崂山区建立了群众性渔港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政府牵头策划、部门调度考核、乡镇组织推动、村居具体落实”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在资金安排上列入部门预算,全额保障,逐年拨付,确保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在管理机制上增设专门管港机构,配备渔港管理、专业保洁“两支队伍”,升级智能设施,推动形成渔港(渔船)、社区、街道、区自下而上的四级管理体系。二是在西海岸新区实行执法船艇、人员双下沉,在重要渔港成立现场管理办公室,强化渔船网格化监管,压实各级责任,有效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在即墨区统筹海上应急救援力量,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在群众性渔港比较集中的2个镇(街)建立应急“救援站”,每处驻扎13名海上救援队员,在有力增强渔港及周边海上救援力量的同时,也强化了对周边渔港的驻港监管能力。
聚焦防范抓关键。科学精准把握形势,聚焦关键领域、重点环节,严抓渔船源头管理,夯实渔港安全基础。一是聚焦重要时段。伏休期间,依港设立联合整治专班,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有效制止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聚焦关键环节。渔港经营者严格做好渔船进出港登记,渔业执法部门建立检查考核制度,严厉查处港内非法加油、非法电气焊以及海上非法捕捞作业等行为,近两年查处涉渔“三无”船舶900余艘。三是聚焦风险防范。既上新手段、又用土办法,在重要渔港水域设置铁链作为关卡。正常情况下,铁链沉于水下,船只畅通无阻;在伏休期间和恶劣天气时段,铁链浮于水面,严防渔船违规出海。
打造小型渔船管理苍南模式
编者按
苍南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