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保障中心派员参加《港口国措施协定》履约首次联合检查
2025-04-25 来源:渔船渔港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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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对中国正式生效。当日,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会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等执法机构对靠泊在浙江舟山西码头渔港的一艘巴拿马籍冷冻运输船进行登临检查。这是《协定》正式对我国生效后在中国开展的首次检查,标志我国已实质性启动《协定》履约工作,更是中国参与全球渔业治理的新实践。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检查核验船舶申报信息,与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提供的涉非法捕捞船舶名单进行比对。并对船舶及船员证书、转运许可、作业日志、运输凭证、渔获物单据等证书文件,以及船舶标识及船位监测(VMS)等设备进行查验,并对渔获物品种、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对,未发现其涉嫌非法捕捞及其他违法活动,顺利完成了检查工作。
下一步,中心将在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领导下,研究拟订登临检查操作规程等制度,构建以港口为依托的渔船监督检查制度和管理体系,为我国全面履行《协定》、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维护国际渔业秩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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