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保障中心刘忠松主任出席中国加入《港口国措施协定》首场新闻发布会
并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25-04-24      来源:渔船渔港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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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日,《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对中国正式生效。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于当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加入《协定》和全球打击非法捕捞制度体系相关情况。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副局长孙海文,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主任刘忠松,上海海洋大学副校长罗轶等嘉宾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丁斌主持新闻发布会。

  刘忠松主任主要就中国作为缔约方在《协定》实施过程中保障外国船舶权益所采取的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专业执法检查、保障船舶及船员安全等措施进行了详细解答。并介绍了农业农村部对于进入中国港口的涉渔外籍船舶将采取的抽检进港船舶、开展严格检查、处置违规船舶等措施。

  《协定》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牵头制定,于20091122日在罗马缔结,并于201665日生效,旨在通过有效实施港口国措施,阻止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经由港口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确保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是一个时期以来在全球渔业治理、打击非法捕捞方面最重要的国际文书,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节选: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根据《协定》要求,缔约方在《协定》实施过程应当保障外国船舶权益。对此,中国是否有相关举措?


  刘新中:这个问题请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主任刘忠松回答。


  刘忠松: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涉渔外籍船舶的合法权益。一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断优化检查流程,提升检查效能,尽可能避免对涉渔外国籍船舶造成不合理延误或影响渔获物品质,为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开展专业执法检查。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的专业执法队伍,加强设施装备建设,充分运用远程监控、智能识别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推动港口监管向科学化与智能化方向发展,避免干扰涉渔外籍船舶的合法活动。三是保障船舶及船员安全。允许涉渔外籍船舶出于不可抗力或遇险原因进入港口,视情为遇险和遇难人员船舶提供援助,妥善处理涉及船舶安全或船员生命健康的安全事件。谢谢!


  科技日报记者:对进港船舶的检查违规处置等是《协定》的重点环节,农业农村部已制定或计划推出哪些监管措施?


  刘新中:请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刘忠松主任回答。


  刘忠松:对于进入中国港口的涉渔外籍船舶,中国将根据《协定》要求,按规定程序,以公开、透明、无歧视原则开展港口检查,主要措施包括三点:一是抽检进港船舶。按比例对允许进港的涉渔外籍船舶进行抽检,重点检查范围包括:曾被其他港口拒绝进港或拒绝提供港口服务、有关国家和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请求检查以及有证据证明涉嫌从事非法渔业活动的船舶等。二是开展严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船舶所有相关区域、渔获物、渔具、设备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重点核查船上渔获物的种类、数量、来源,船舶相关许可证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三是处置违规船舶。对擅自进入我国港口的涉渔外籍船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对经查无法提供有效船舶证书、捕捞许可、装运许可及其他证明作业合法性的资料,或相关证明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或有证据表明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在港涉渔外籍船舶,不为其提供加油、补给、维修和进坞服务,不允许其开展卸载、转运、包装、加工渔获物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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