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我也是第一次在这个新的发布厅来发布有关情况。
大家好!《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也就是FAO牵头制定,旨在通过有效实施港口国措施,阻止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经由港口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确保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于2009年11月22日在罗马缔结,并于2016年6月5日生效,截至昨天为止,共有81个国家和区域一体化组织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了《协定》。《协定》是一个时期以来在全球渔业治理、打击非法捕捞方面最重要的国际文书,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中国始终高度关注《协定》有关进展,积极推进加入《协定》,认真做好《协定》加入准备工作。一是开展《协定》研究。自2020年起,农业农村部会同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等相关部门就《协定》加入和履约事宜开展多次集中研讨和会商,开展港口实地调研,组织涉海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研究内容和加入程序,跟踪《协定》进展情况。二是熟悉国际规则。派员参加FAO组织的《协定》信息交流技术工作组、战略特设工作组、亚洲区域协调会等会议和国际检查培训班,就《协定》信息交流系统建设情况、区域实施计划等与各国进行交流,进一步了解《协定》具体规定和要求。三是积累执法经验将中国加入的相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公布的非法、报告和不管制渔船名单通报国内各港口,拒绝此类渔船进入中国港口以及卸货、补给、加油等活动,对于进入国外的我国渔船,我们均要求按照相关国际和有关国家法律接受并配合有关国家依法开展港口检查。此外,配合南极海洋生物养护资源委员会成功处置了一艘外国籍渔船非法转载南极犬牙鱼案件,为实施港口国措施积累重要经验。这个案例我曾经也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发布过,这个案件把渔获物进行了拍卖,把所有的拍卖和收入全部捐给了南极资源委员会。
今天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经过多年准备和审慎评估,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决定加入《协定》,并于2025年3月17日向FAO总干事递交加入书。《协定》于我递交加入书30天后,也就是今天,2025年4月16日对中国正式生效。加入《协定》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维护国际渔业秩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在持续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等方面又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
海洋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渔业可持续发展对完善全球海洋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是世界渔业大国,也是负责任的渔业国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深入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持续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致力于科学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渔业资源,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非法捕捞不但破坏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系统平衡,还影响合法渔业生产秩序,甚至损害合法渔民权益,打击非法捕捞是保护鱼类种群资源、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合法渔民生计的重要措施。在打击非法捕捞问题上,我们一贯坚持不姑息、零容忍。长期以来,为打击非法捕捞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对接国际渔业管理规则,逐步形成以《渔业法》为核心,《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为配套的法治体系,增加渔船监管和处罚内容,加大非法捕捞处罚力度,保护传统渔民生产生活。二是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中国根据相关渔业合作协议或安排,与周边国家积极开展边境水域执法合作,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相关国际法,积极行使开发利用公海渔业资源的权利,全面履行相关资源养护和管理义务。三是严厉处罚违规行为。建立多部门海上执法协作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连续实施“中国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持续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取缔力度。规范发展远洋渔业发布公海作业远洋渔船白名单,提高透明度。四是持续推进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多边渔业治理,接受WTO《渔业补贴协定》,加入多个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积极履行市场国义务,对相关水产品实施进出口合法性认证,严格实施水产品进出口监管,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和最不发达国家,大力发展渔业和社区经济,与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重要渔业国家和地区开展机制性的对话交流,就打击非法捕捞开展合作。
当前,全球海洋治理面临新形势新挑。加入《协定》是中国积极履行港口国义务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中国坚决打击非法捕捞的决心和信心。中国将以此为契机,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维护国际渔业秩序,推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为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助力全球海洋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