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春季海洋渔业专项执法行动
2025-03-24 来源:中国渔政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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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巩固前期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推动渔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六大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总队(下称“总队”)组织开展了春季海洋渔业专项执法行动。
一、突出检查重点,消除安全隐患
总队印发《关于开展春季海洋渔业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组织各涉海市、县渔政执法机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海上抽调15艘渔政船组成执法编队巡航检查,陆地派出3个省内组联合市县对辖区内渔港、临时停泊点进行封港查船、明查暗访,并派出2个省外组赴浙江、辽宁开展异地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区域”航行作业、船员配备不齐、私自拆卸安全通导设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省级共检查渔港67个次、渔船303艘次,登临检查渔船39艘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49个次,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查获违法违规渔船6艘,其中立案查办4艘,移交当地渔政机构处理2艘。
二、开展联合行动,实施集中打击
总队联合唐山市支队、秦皇岛市支队对近期唐秦交界海域举报信息进行研判,并使用无人机对周边渔港和相关海域进行巡检,对违规作业现象开展集中打击行动。3月5日,河北省属中国渔政13802船联合唐山市属中国渔政13211船、秦皇岛市属中国渔政13106船、13712艇、13713艇组成海上联合执法编队,在滦河口外海域开展巡航执法检查,在滦河口外海域查获4艘携带禁渔渔具的外省籍渔船。检查过程中,外省籍渔船拒不配合,企图驶离逃避检查,经两小时围追堵截,最终将违法违规渔船控制,并扣押至指定地点待进一步调查处理。此次海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省市县三级70余名执法人员联动配合,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交界海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执法协作,形成共管合力
加强与海警等部门的执法协作。针对涉嫌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中韩暂定措施水域作业且不服从召回指令的渔船,总队向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发函请求协调海警部门处置,目前已有3艘被海警机构查获立案。总队联合河北海警局、属地海防派出所、海洋和渔业局等部门在秦皇岛重点渔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宣传行动;海上出动河北省属渔政船3艘、海警执法船2艘联合在秦皇岛、唐山、沧州海域开展联合巡航检查,查获违法违规渔船2艘,均移交当地渔政部门调查处理。
强化省际渔政执法协作,与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秦皇岛开展2025年冀津海上渔政执法协作工作研讨,就进一步加强冀津海上执法协作,打通协作堵点,联合执法协同发力,共同维护冀津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平稳秩序达成共识。对查获的外省籍渔船和省外组发现的涉嫌套牌渔船,根据《辽冀津鲁苏沪浙闽粤桂琼渔政执法共管协作机制》,函请相关省份协助调查,进一步加强对省外异地渔船的监管力度。此外,沧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沧州海事局、滨州海事局、滨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等四部门,在冀鲁交界海域开展了“商渔共治”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冀鲁交界水域渔政海事执法协作,扎实推进“商渔共治”三年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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