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多措并举推进落实黄河禁渔期制度
2024-09-30 来源: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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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农业农村部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以来,甘肃省黄河流域禁渔管理秩序逐步平稳,水生生物资源逐步恢复向好,执法监管、保护修复、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不断推进。
一、执法监管合力推动
甘肃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横向贯通,上下联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确保黄河禁渔工作有效推进。坚持专项执法和日常执法相结合,使执法监管常态化,维护禁渔秩序,震慑不法行为;坚持技防与人防相结合,在重点水域配备视频监控系统,改善执法条件,提升执法能力;坚持部门配合和执法联动相结合,齐抓共管,有效形成执法合力。
今年以来,甘肃省各级渔业渔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89人次,清理禁用网具19张,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水产市场、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加强执法监管,共检查市场29个,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修复环境损害提供保障。公安机关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6起,涉案嫌疑人13人,侦办危害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案件21起,涉案嫌疑人31人。甘肃省森林公安侦破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12人,查获涉案西藏山溪鲵干体253尾。
二、生态修复不断加强
围绕黄河流域水域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开展增殖放流。2024年,甘肃省安排中央财政放流资金487万元,在黄河流域9个市州自然水域放流鱼类苗种644万尾,其中珍贵濒危物种苗种125万尾,恢复黄河流域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坚持严管涉渔工程和落实生态补偿,指导涉渔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采取修改设计方案等方式,从源头减轻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监督业主单位按进度及时落实生态补偿措施,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影响。
9月7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兰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2024年黄河兰州段增殖放流活动。省市区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干部职工,媒体记者及市民代表等200余人现场向黄河西固区段放流国家II级保护动物拟鲇高原鳅1万尾、省级保护动物兰州鲇10.3万尾。此次放流活动是甘肃省首次将繁育成功的国家II级保护动物拟鲇高原鳅进行人工增殖放流,对恢复黄河土著鱼类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起到了积极作用。央视新闻、农民日报、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本地放流活动进行报道。

三、宣传教育覆盖广泛
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禁捕水域、大型商场、餐饮场所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已开展各类宣传7次,在省级报刊和各类新媒体发布新闻25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黄河禁渔的认识和支持,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法行为。组织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开展进景区、进社区、进学区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及保护常识,营造浓厚氛围,努力吸引社会公众关心并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四、黄河禁渔效果显著
积极开展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评估黄河禁渔成效。共监测到鱼类57种,监测结果显示资源恢复向好,表明省内黄河禁渔效果明显。
9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兰州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下一步,甘肃省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严格落实黄河禁渔期制度,加强黄河甘肃段禁渔执法,持续推进水生生物资源生态恢复,为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为高水平保护增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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